基础医学院2021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生,初试阶段涵盖公共外语考试和申请材料提交两部分,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申请-考核”制流程
1. 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24日,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报名阶段提供的材料仅用于报考资格审查。
2. 博士评审材料上传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评审材料。评审材料上传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2日上午9:00 ~ 3月13日下午17:00。专家评审时以考生上传到“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的各项材料为准,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评审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请下载《基础医学院博士申请材料提交清单》,以清单为封面将材料整理合并为1个PDF,包含材料如下:
a) 复旦大学博士报名登记表(报名完成后系统内下载);
b) 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近5年海外学习、培训经历;
c) 各类能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扫描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
d)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
e)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018年1月1日后发表(或录用通知)论文清单及论文,按发表顺序由近及远排序,已有科研成果、专利、专著等;
f) 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g) 两份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
h) 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境外取得学历提供认证报告);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i) 各类获奖证书;
j) 其他材料:其他各类科研相关的资质证书、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3. 初试
外语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3月13日上午,地点在邯郸路校区(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4. 初审
考生英语成绩达到“进入复试初试英语成绩基本要求”的,以面试组别为基本单位,由专家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网上评审。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初试综合成绩(初试英语*50%+材料评审*5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 复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结合实际成立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以上专家组成。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初试综合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小组依据招生名额和总成绩排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三)其他说明
1. 本院系不需要提前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和专家推荐信(以此通知为准),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携带各项申请材料纸质版和《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参加复试。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选拔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选拔办法另行通知。